第三千六百座教堂

忏悔室:建筑·文学·字体

忽然想到一个很久之前喜欢过的人。

准确来说不是我想到他,而是看到一篇文章,激昂慷慨,有理有据文采斐然的一篇檄文。看到第一眼,我就知道署名中会充斥着怎样的笔画。

他的姓很少见,名字也很好听,一看就是引人瞩目的那种赏心悦目。

他从来是很有吸引力的那种人,我这么说,像是玛莎想到海明威。但是事实就是如此。我在他面前像从来不会用文字的小孩,哪怕他只比我大两个月,我却永远自惭形秽。

以前认为,被误解是每一个表达着的宿命,但是现在想来可能并非如此,宿命只惩罚无法表达者,只让我词不达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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